遲到時的禮節
與人約定時間碰面,卻無法準時赴約,甚至不連絡而爽約,相信任何人都會感受不佳;約定時間不遲到,是所有社會人士的基本常識。但是,一些無法避免或預知的偶發事件,比如突然身體不適或遇到塞車等,常讓我們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遲到。
當遇到這些無法預期的突發狀況發生時,應盡速的與對方取得連繫,是我們必須重視的事。超過了約定的時間,卻遲遲未出現、也未連絡,除了讓對方生氣外,或許也會讓對方掛念與自己約定的人,是否遭遇不測,而徒增當事人的擔心。
遲到了,必需趕緊向對方表達歉意,是應該遵守的禮節。除此之外,也應遵守以下三個重點:
一、目前自己身在何處?地名、車站名等,明確的交代具體之所在地。
二、為何遲到了?是大眾交通工具遲到了或是身體不適等,簡潔的說明理由。重要的是,不要亂編理由,而是將確實的狀況告知對方。隨便亂編理由,當被揭穿時,只會徒增友情的裂痕與不信任感。
三、大約何時到達?例如「大概再15分鐘即可到達」等,大致的訊息傳達。
越早連絡,越能讓對方安心,也顯現自己的責任感。有利於對方判斷是要繼續等或是回家,才不致耽誤他人的時間,或引起反感。
當我們在慌亂的時候,容易讓視野變小,導致判斷錯誤。越是在如此的情況下,越要讓自己靜下心來,以對方的立場思考,不使對方擔心為前提,進行該有的行動應對。
【每日一得】萬一會遲到,應以讓對方能安心為優先考量,盡速聯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