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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善知識

違約失福
    台語說「桶箍若鬆、水則漏」、「網之結目,只要一個散了就整張不能用了」、「鎖鏈只要斷了一個環,就不能用了」、「約定、只要打破一次,就足以喪失信用」、「一個人若不小心,自己與他人都會受傷」。這五句短文是丸山敏雄先生在題為〈約定〉的論文開頭所揭示。
人也是自然界生物的一部分,在一絲不苟的法則下居住、生存。但人類不讚嘆這微妙又莊嚴的事實,反而總是不滿天候、氣溫,抱怨住處、土地,甚至連肉體也不珍惜。自然界的法則並非由人類創作出來的,遵守法則就能順利發展,若偏離法則有時甚至會失去生命,所以人人都要遵守自然法則。
規則的形成有兩種,「自然界並無人為介入」是自然形成的法則。相對的另一種是「世人有意識地制定的『約定』」。然而無論是哪一種,只要違反了,就必會發生相應的反作用,這是重點。一般所謂的約定是指人與人之間的「規則、法規、約定」,是在同一水平上論述的。不僅是法律或規約,即使是平常親朋間的口頭約定,一旦成立便成為正式約定,如果背棄了當然要負起責任,有時甚至要接受法律上刑罰,被貼上背信標簽,並遭受到道德上非議。如果違反了與金錢有關的約定,可不是輕輕就能放過的事情。因為違約的原因,會導致肉體的疾患,發生想像不到的事情,以及必需背負的責任。
當然純粹倫理也是生活法則,所以也就是「規則」。在人際關係原點的夫妻、親子之間、本來就存在必須信守的「約定」。如果有糾紛就輕率分手,就是明顯的毀約行為。
譯自:倫理研究所叢書
【每日一得】背棄就是欺騙自己與他人,如何能獲得幸福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