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與刑法
中華民族特別注重道德的教養與修養,認為從天子到人民都應該以修身為根本,道德和知識都應該同樣的受到重視。易經云:「君子要進德修業。」而且希望自己的道德能夠達到至善之境界,做大眾的典範,使大家永遠懷念;所以叔孫豹說:「太上有立德,其次有立功,再其次有立言,雖久不廢,此之謂『不朽』」。把「立德」列於最優先,也可以看出古人重視修養道德的一面。
假若沒有道德觀念來規劃行為,有些人就會做出踰禮、不義、寡廉、可恥的事來,而不知道克制自己,卑鄙齷齪,無所不取,無惡不作,對家庭、社會和國家都會造成種種重大的損害。管子說:「禮義廉恥,國之四維;四維不張,國乃滅亡。」大家怎能不重視道德修養的問題?
我們知道治國有兩大要項:「道德與刑法。」道德在培養人的良知良能就是道德觀念,使人知道應該遵體、行義、清廉、知恥。我們教導子女,辦理學校,治理國家,都要倡導道德,形成良好風氣及善良習俗。刑法是用懲戒處罰來禁止人們為非作歹。社會的輿論對敗行喪德,更要給他嚴厲的公評制裁,以警效尤,俾使社會良善和諧。
昔日只要一個人做壞事,小則鄉里親友羞與為伍,走避唾棄;大則成了千古罵名的對象,父母跟他斷絕關係,子女羞稱他為父母等;現在犯罪的刑責止於犯罪者本人。青少年犯罪他父母的姓名都不會見報,也不需要付很大的責任,也許心很痛、也許很無奈,也造成社會道德的敗壞。
道德與刑罰是一體兩面,都要深入教育,從「幼兒養性、童萌養正,少年養志、成年養德」紮根著手,改變風氣,崇尚道德,遵守法律,公正廉明,以創造祥和友善的社會。
【每日一得】人人要「明禮義、知廉恥、負責任、守紀律」創造美好前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