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一分爭奪,多一分和諧
人類的欲求妄想可分為兩類,第一類是自私自利的貪求,這樣貪求希望得到所有的東西,所有的好處,都歸自己所有。這種貪得無厭的心,如果不加以調整或改進,很可能會發展到貪無止境,欲意難填的地步。尤其是在求取的過程中遇到挫折、磨難,很容易就轉變成嗔恨心,終究會害人害己,影響甚大。
另外一種欲求是爭取。一般人認為爭取具有積極的意義,如果不爭反而表示自己缺乏進取心。爭取和爭奪又不一樣,爭奪是更進一步,透過競爭、搶奪、排擠,將有限的資源納為己用,或是把原來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,而不顧他人的利益。例如,隨意騎走他人的腳踏車或拿取廟宇的捐獻箱偷取其中的錢財,考試時投機取巧作弊,以求讓自己高分不被死當,這些都是錯誤的爭取。
有人認為爭奪是一種鍛鍊,它的確能把一個人鍛鍊成堅強或強悍的人,就如達爾文所認為的「物競天擇,適者生存」透過競爭去蕪存菁。這種想法似乎不無道理,但未必是正確,因為這會造成人與人之間互相殘殺和鬥爭,付出的代價實在太高了。
有句話說:「人爭一口氣,佛爭一炷香。」意思是說和別人較量時,自己一定要強過別人,但是「人比人氣死人」,所以這種氣是不需要去爭的。從宗教的觀點來看,熱衷於爭奪的人,會失去慈悲心與智慧,一般所強調的是「要有平等心,不要有分別心」才是其真理。
競爭有它的道理,但是爭奪心會讓人痛苦。如果能將爭奪的心轉為一種善的欲求,也就是發願助人,願自己能夠不和別人比較、不和別人計較,少一點得失心,多做自利利他的事情,那麼,這樣的欲求就不會痛苦,而會經常處在與人為善,與人和諧共存的喜悅中,何樂不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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