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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倫理20260102

生活倫理20260102

2025-12-29
 
給雙親的禮物          
成為社會人士的大明,已經在職場工作一年多了。他每個月最期待的就是發薪日,他總是計畫著發薪日後,要買哪些自己有興趣的東西。於是,這便成為他努力工作的最大動力。當然他也是屬於月光族的族群。
 
這個月他同樣的思考著購物計畫。想著想著,怎麼想起了學生時代打工處的老闆,耳中也突然迴盪著老闆曾對他說的一段話。
 
那位老闆曾告訴大明:「出社會後領到的第一份薪水,如果能夠買個禮物送給父母,感謝他們撫育之恩是最好不過的事了。」然而,大明卻忘得一乾二淨,從未將此話放在心上,薪水完全用在自己的所需上。
 
大明深深的反省後,突然有了愧疚感。於是,產生了一個念頭,「即使是現在送禮物也應該不晚。那麼,這個月就將一部份的薪水請父母吃飯並致贈禮物吧!」
 
是的,一直以來父母為了大明,不僅是生活必需品的提供,連生日也一定購買大明喜歡的東西作為禮物。此時,想想自己拿到禮物時高興的樣子,他突然覺得自己怎麼從未將父母的恩情放在心上而感到自責。因為至今他從未送過父母禮物。
 
一陣思考後,大明有了決定。就在發薪當日,大明帶著適合父母親的禮物與父母共餐,當他以雙手獻上禮物給父母時,見到父母欣喜的模樣,內心感到一陣溫暖與愧疚。
 
大明反省自己的無知,也感謝前老闆給自己的建議。往後不論是父母或是他人,一定要對照顧過自己的人,適時的表達感激之情,讓對方感受到被愛與被尊重的感覺。
【每日一得】將恩情記於心,適時地表達感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