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知故犯是損人害己的行為
我們生活中,每天清晨,街道上車流不息,無論是機車、汽車、行人交織成交通的風貌。雖有交通規則的規範,卻還是有無數事故與生命換來的提醒。還有人抱著「一下下又沒關係」「不會那麼倒楣吧」,選擇明知故犯的僥倖心態,最後付出代價,往往不是一句「後悔」就能彌補。
尤其為了搶快闖紅燈,有人貪圖方便擅自違規迴轉,更有人心存僥倖酒後上路。這些看似微小的違規行為,背後卻隱藏著極大的風險。
一個不小心輕則受傷破財,重則家破人亡,遵守交通不是限制自由,而是對生命最基本的尊重。
前些日,在彰化永靖鄉永福路,一輛灰色轎車開到超商停下,男駕駛下車購物,上車後迴轉,遭到一輛貨車撞上。沒多久,員警抵達車禍現場,把警車停在超商旁,下車處理車禍事件,員警站在轎車旁邊,真沒想到,一輛白色轎車急駛過來,直接撞上灰色轎車,連員警也遭受波及受重傷倒地,這一撞讓員警痛到連連哀嚎不已!
明知故犯看似只是一次違規,實則是一種對自己與他人不負責任的選擇,你省下的那一點時間,可能換來一輩子的遺憾;你貪圖的一時方便,可能成為家人永遠的痛,所以遵守交通是最簡單又實際的善良表現。不闖紅燈,是為了讓行人安心過馬路;不超速,是為了讓自己平安抵家的歡喜;不酒駕,是為了不讓悲劇有機可乘。每個人若都願意多守一分交通規則,整個社會就多一分安全的幸福生活。
交通安全不是口號,不是靠標語維持,而是要靠每一個人落實地實踐規範,不僅保護自己,也在保護別人。千萬別讓一次明知故犯,成為一輩子都無法原諒自己的錯失,因為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。
【每日一得】交通規則不是用來挑戰的,而是用來守護生命的,是對自己、家人、社會負責的表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