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納對方的理由
因為記錯了或者忘了告知等原因,而造成不必要糾紛的事情經常發生。特別是部門間有合作關係時,更是時有所聞。
有一天,在食品加工廠工作的小陳,和同事因客戶的交期問題產生誤解,彼此有了不愉快的經驗。小陳收到同事給的訂貨單,但訂單上並未記載交貨日。然而同事卻說:「當時已口頭交代了」。小陳也不甘示弱地回答:「沒沒沒,完全沒聽說」。如此你一來我一往的重複相同的對話,形成了無休止的爭論。
當下辦公室烏雲籠罩。小陳沉思後心想:「太感情用事的反駁,不僅無法解決問題,或許還會變得更嚴重。好吧!就當作或許對方有說,也或許是我漏聽了。」他決定略為讓步,接受對方的說法。之後,同事也漸漸的情緒穩定下來,互相開始有了較為正向的協調。因此再次向客戶確認交期日,商品也順利出貨了。
因為這次的爭執事件,讓小陳再次深切地感受到工作上的聯絡不能只憑口頭上的交代,凡事皆須留下紀錄,才能在出現問題時得以佐證的重要性。
不論在職場或家庭,常發生「我說了!」,「不!你沒說。」等不必要的糾紛,是影響人際和諧的主要原因。為了防止以及彌補因爭執造成的人際關係鴻溝,在平時就應展現多傾聽與接受他人意見的態度,彼此建立起信賴關係,才能在工作遇到困境時,以解決問題為前提,形成互相協助的網絡。
「你是我非」一定要爭出定論的結果,只會更加造成往後兩者的對立心態,讓彼此產生隔閡,影響團隊合作。唯有尋求理解與共識,方得解決方案彼此雙贏。
【每日一得】建立信賴關係,多傾聽與接納他人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