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倫理月刊10月24日星期六
讓幸福感提升的好習慣
心理學家馬克.特拉佛斯指出,日常生活中,持續養成兩個好習慣,可以提升個人的幸福感。第一是「持續作好事」,第二是「從事體能活動」。
所謂作好事,是指行善。特拉佛斯於二○一八年針對廿九個國家,六百八十三個參與者的研究中發現,每個參與者持續七天的行善,可以提升個人的幸福感,行善次數越多,越能感受到幸福感。行善的對象包括熟悉的親友或疏遠的陌生人皆可,還有不要忘了也要善待自己。日常生活中要行善很簡單,不必很花錢,只要用心就好。例如搭電梯幫他人開門,路上協助老弱者提重物,捐贈一些不再使用的書籍或物品,為喜愛的商家按五顆星好評,或是花點時間關心一下周遭生病或遇到困難的親友等,很多時候最有意義的善舉,往往只是舉手之勞而已。
第二個好習慣是從事體能活動,也就是讓身體動起來。研究顯示體能活動能提升幸福感,每個人每週只需運動一天,甚至只有十分鐘,都可以提升幸福感。這些體能活動不用跑馬拉松,不一定要到健身房或使用特殊健身設備,而是在家自己做有氧運動,伸展操也可以,尤其是體弱者或老年人。一般人簡單上手的活動如在住家附近快走,看電視跟著音樂跳舞,從事打掃、園藝或一些體力活的家務,騎自行車等。透過這些活動,可刺激大腦分泌腦內啡和內啡肽,進而減輕壓力,提振心情。其次體能活動也可以改善睡眠品質,增強能量,帶來成就感與滿足感。
總之,持續做好事,有助增進心理健康,加上讓身體動起來,少量持續的體能活動,這些能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,那麼自然能增加生活的幸福感。
【每日一得】行善做好事,幫助別人也幫助自己。